根据《欧美同学会(留学人员联谊会)章程》、《欧美同学会(留学人员联谊会)组织通则(试行)》、《欧美同学会(留学人员联谊会)选举通则》和《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欧美同学会(留学人员联谊会)章程(草案)》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选举办法。
第一条 选举工作应符合党和政府对留学人员工作的要求,在党委统战部领导下,由本会筹备工作组组织实施,坚持民主办会原则,鼓励广大会员积极参与。
第二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。会员由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自愿报名,经所在基层党组织、本会筹备工作组审核后产生。会员大会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第三条 本会实行会长办公会制度。会长办公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,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,对会员大会负责。第一届会长会设会长1人,副会长2人,会长、副会长任期五年,可连选连任,但一般不超过两届。会长会由会长或委托相关副会长召集和主持。
第四条 本届会员大会选举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欧美同学会(留学人员联谊会)会长1名,副会长2名,秘书长1名,副秘书长1名,采用等额选举办法产生。
第五条 大会选举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,到会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,方可进行选举。正式代表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
第六条 会长的产生,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。对提名的候选人,会员有权表示赞成、反对或弃权。
第七条 任职期间,如会长不能履行职权,由会长办公会提名、征求会员意见、党委统战部审核同意后可由副会长代行职权;副会长不能履行职权,若需增补,则由会长提名,会长办公会表决、征求会员意见、统战部审核同意后,增补为副会长。
第八条 选举设计票人2人、监票人1人,已提名候选人的不得担任计票人、监票人。计票人对选票进行统计汇总,监票人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。
第九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本次会员大会,未尽事宜,由本会筹备工作组研究决定。
第十条 本办法经全体会员大会通过后实施。解释权属于本会筹备工作组。